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讲解了为确保煤矿在暴雨期间的安全,防范淹井、矿井停电等重大事故的发生,通过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和预防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该制度详细规定了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的构成,包括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明确了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小组如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组、技术专家组等的具体职责。在应急响应及处置方面,描述了从发布警报到启动应急预案,再到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查险排险、组织人员上井避险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在降大雨前后,需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并且一旦24小时内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具体要求部分强调了预案动态管理、信息互通机制建立、灾害隐患排查分析以及加强职工灾害安全知识学习和预案演练的重要性,同时指出要将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管理考核,对工作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尤其是那些位于易受暴雨影响地区的煤矿。它为煤矿管理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他们了解如何在暴雨期间进行有效的巡视检查、及时采取停产撤人措施,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这一制度对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其他可能存在类似风险的行业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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