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生产副矿长在企业负责人和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责。文件描述了生产副矿长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再组织生产。文档指出生产副矿长每周需要在井下带班2到3次,经常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主持参加班前会安排布置落实工作,在班后检查执行情况。同时,生产副矿长要亲自参与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采用“三定”原则处理问题。此外,该文件强调生产副矿长应积极推广新经验、新工艺、新材料,提高生产效益,并参与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确保规程与实际情况相符。生产副矿长还需组织工人培训,提升工人的技能知识,深入井下和班组,了解工人的思想和生活动态,采用激励与约束机制管理安全生产。最后,文档提到生产副矿长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要给予奖励,失职造成事故损失则要追究责任。煤矿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生产副矿长及其直接下属团队。该制度为生产副矿长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导,帮助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它同样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管理层,作为评估和监督生产副矿长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于煤矿企业中的所有员工来说,这一责任制也明确了他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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