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保护试验制度煤矿保护试验制度(一)为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的保护试验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下保护装置、电器设备、电缆等定期进行检验。每次保护试验都要有完整的记录,并妥善归档保存。(三)采区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机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作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四)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为使电气试验工作顺利进行,机电管理部门应提前一个月编制好
2、试验项目及计划,同时要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由机电副矿长及生产副矿长审批。(五)新投产的采区,在做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安装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机电技术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机电副矿长审批后,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调整。(六)运行中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汇报处理。(七)机电管理部门应绘制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的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整定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此图板由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
3、随时修改补充。(八)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员。(九)高、低压开关在机修车间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十)各类开关设备及单独保护器,在入井前应由专职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十一)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 6 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十二)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由机电管理部门组织每月检查一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负荷变化时及时整定。(十三)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检查,每半年检查一次并作记录,交机电管理部门。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度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十四)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由机电队每季测定一次。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投入使用前,由安装部门负责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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