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区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范采区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范一、检修与验收、采掘设备的检修必须依据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防爆设备的检修除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采掘设备检修完毕出厂时,必须零部件齐全,进行通电试运转,由矿机电主管部门(或设备的主管部门)会同检修单位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检测,合格后双方签字,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备查;使用单位领用时,机电管理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各类防爆电器入井前,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电气保护及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5、不得在防爆
2、腔体内增加任何器件。当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6、高低压开关检修完毕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检验。在井下使用超过 6 个月时, 须对其过电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7、采掘设备及各类电器在井下严禁倒装使用,必须升井经检修、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二、安装撤除、采掘机械装卸、运输、安装、撤除前,必须进行单项工程安全风险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安全技术作业规程。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传达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否则不准作业。零星施工必须执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采掘设备装卸时,指定
3、专人指挥。起吊设备、工具、绳索、钩环等要做详细检查。大型物件起吊时,要掌握好重心,避免碰、撞、摆、滑。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严禁将手脚、头部伸入物件下面,并撤离危险区。、大型物件下井前,必须指定专人按所运物件的外形尺寸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要经过的巷道进行认真测量检查,并用模拟车进行检验。、提运大型物件绞车的提升能力、制动系统以及钢丝绳、绳卡、钩环、销轴等要进行验算,并做到班班检查,确实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方可使用。、设备在搬家、运输 、安装、拆除过程中通讯信号系统必须齐全清晰。严禁用晃灯、口喊、敲打物件等方法代替。6、在工作面运送设备时,上下两端都要有人警戒,运输设备的下方和车辆两侧不准
4、有人,并要躲开钢丝绳的波动范围,避免伤人。7、工作面安装、拆除支架所用的绳套、链环、滑轮等要班班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8、耙装机下井时,按下列顺序运输:耙斗、入料口、台车部分(包括小绞车、中间槽、卸料槽),以免在井下重复调动。9、新施工的运输机巷断面尺寸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标准化胶带输送机机道标准要求,并经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设备安装。10、新安装的刮板机、皮带机必须经矿分管领导和主管机电部门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方能投用。11、运输机道内的电气设备安装后,若行人侧间隙小于 0、7m 时, 应另开壁龛,将电气设备安装壁龛内,壁龛深度
5、 0、71m,长度根据设备台数确定。壁龛内的设备要上台上架,两件以上小型电器要集中上板。12、新安装的刮板机必须做到平、直、稳,机头垫牢固。机头两侧各打两棵压点柱、机尾两侧各打一棵压点柱,并支设在顶板上,牢固可靠;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固定方式。当溜头、溜尾顺向搭接时机头最低点与机尾最高点的搭接间距不小于 0、3m。行人经常跨越的地点要设过桥。13、刮板机机头必须安装供打压点柱的底托梁。对SGB-26B、SGW-20B、 SGW-17 型刮板机,因厂家设计时溜头无底托架,要按 SGW-40T 型溜子底托架的形式进行改制, 选用厚度不小于 10mm、焊接直径不小于 180mm、高度不小于 30mm 的
6、钢板,增设柱窝。14、皮带机必须做到机头固定可靠,运行平稳。机头处配备只合格的灭火器和 0、2m3 的灭火沙箱, 机头、机尾必须设置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栅栏,机尾设挡煤板,确保挡住皮带上的矸石、 煤块,其前后两端 20m 范围内支护采用不燃性材料, 底皮带距底板间距不小于 400mm,机尾滚筒最低点距底板不得小于 150mm,行人经常跨越皮带机的地点必须设置人行过桥。15、刮板机与皮带机搭接运输时,搭接长度和搭接高度均不小于 0、5m,顺槽转载机的溜头与皮带机机尾采用固定搭接方式,缩短皮带时必须使用回柱绞车、液压千斤顶或其它牵引机械,达到整体牵移。16、工作面刮板机与平巷刮板机搭接点以后的平巷溜子溜尾必须用铁盖板封闭。轨道与刮板机立体交叉的地方,其道心要用木板棚好,轨道与刮板机搭接高度不少于 0、5m。17、运输设备交叉布置时,须在转载点设置挡板,该挡板应能挡住煤矸的滚落和溢出。运输机上、下山最上或最下部的皮带机或刮板机机尾应设防护板。煤仓、溜煤眼入口加铁蓖子,铁蓖子间隔不得大于 0、30、3m,四周加防护栅栏,防止人员坠入和大块矸石滚落。三、使用与维护、采煤机司机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