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签字手续。三、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参观的人员,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并实行登记制度。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五、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被回收。六、严禁值班人携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操作,确保系统软件不遭破坏。八、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进入机房和主机上操作
2、,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九、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监测日报表,并上报监控中心及有关领导审阅。十、监控中心站必须保持 24 小时连续运转,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异常情况,及时打印监测报表,并送监控中心、总工、矿长审阅。十一、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情况,遇到报警情况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通风调度、矿调度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十二、加强对瓦斯、风速等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的观察,发现风速异常变化,瓦斯超限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根据应急处理程序,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矿长及技术人员报告。十三、值班人员因有事或因病,不能正常上班时,请假事宜,必须提前 4 小时办理,不允许出现空班漏岗。十四、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并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到上级服务器,认真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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