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为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第二节管理范围信息化建设管理范围为:安全技术信息化管理。第三节设备使用与管理1、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操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2、操作人员应对计算机能熟练操作,对单位使用的应用程序要熟练掌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对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的,由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以达到熟练操作。3、各单位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应用软件的配置进行变
2、更,违者罚款 100 元。4、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如:计算机名、网络 IP地址、计算机管理员密码、登陆方式等,造成计算机不能访问网络资源的,对其罚款 200 元,情节严重、给与开除。5、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本矿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等,不得传播非法文字及图片、视频资料,一经发现罚款 200 元,并无条件删除。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备,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如有违法者,以更换硬件价值的 2 倍处罚责任人。6、技术人员定期对煤矿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和病毒防范等工作,保持电脑正常运行,对值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7、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本矿信息
3、设备和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对于有破坏的,以其价值的 2 倍赔偿。8、矿局域网安装有防火墙和瑞星网络杀毒软件,任何单位不得删除、卸载、关闭其安装在计算机上的网络杀毒软件,如果发现软件出错或不能正常运行,及时通知公司人员,进行修复或重新安装。9、不得在计算机旁堆放杂物,保持计算机正常通风散热,不得随意摆放信息设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换计算机位置。违者对其罚款 100元。10、计算机使用者必需经常清洁主机、显示器、键盘,以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卫生。发现处罚值班人员 1 次处罚 100 元。11、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计算机 10 分钟以上每次罚款 50 元。12、遇到煤矿监控系统异常不及时汇报的,对其处罚 50 元。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