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煤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负责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采掘、地测等有关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第二条 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编制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等,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第三条 根据有关技术政策,编制矿井开拓延深、技术改造和采区设计、施工方案,确保设计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第四条 排查分管范围内的较大危险因素并制定治理措施。第五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
2、全工作,对初采工作面、工作面撤除、重点工程、高温火点、瓦斯超限等安全重点加强管理。第六条 指导区队技术人员编制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七条 负责审查、参与审批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第八条 负责编制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参与受水威胁采掘工作面问题排查,研究制定防治水患措施。第九条 负责分管范围内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第十条 按要求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有关安全检查等安全活动。第十一条 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工作。第十二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第十三条 对因分管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负责。第一条 积极配合科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采煤工区的生产,保
3、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第二条 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第三条 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第四条 定期复查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第五条 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第六条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断层、陷落柱、破碎带、煤层变薄、老巷、托伪顶、夹矸、留底煤、软底等)时,采煤专工应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第七条 对采煤工区生产系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第八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第九条 协助科长组织好采煤工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第十条 要掌握工作面顶板来压的规律性,分析研究工区安全生产的动态,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搞好工作面的搬家和接续的准备工作。第十一条 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采煤工区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第十二条 负责搜集采煤工区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第十三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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