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企业管理的综合反映,是煤矿实现文明作业,安全生产的前提,是煤矿企业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创建本质安全型,质量效益型矿井,促进和保持我矿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矿属各单位必须遵照本制度的要求,扎实开展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第三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需变更修改时,由相关部门提出,通过有关程序研究决定后进行变更与修改。第二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第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亦分为三个等级,即一
2、级、二级、三级。相应的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亦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 90 分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 80 分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三级。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 70 分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通风六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第五条 按规定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六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
3、测防治水、通风,各专业计分以 100 分为满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级计分以 100 分为满分。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输入矿井的总分。其系数规定如下:1.采煤:15 分 系数为 0.152.掘进:15 分 系数为 0.153.机电:15 分 系数为 0.154.运输:15 分 系数为 0.155.通风:30 分 系数为 0.306.地测防治水:10 分 系数为 0.10第六条 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作业规程规定为标准。第三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第七条 全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设置以单位
4、负责人为主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 20 日前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一次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每旬各系统组织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第八条 主管部室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分管下属区队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下书面整改通知单,并按要求限期整改。第九条 区队设置专职验收员,具体工作由技术员负责,实行“施工人员自检、验收员班检、队周检”的原则,验收员严把施工质量关,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或整改。第十条 质量验收原始记录必须齐全、完整。第十一条 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职责范围及标准。1.采掘系统全矿所有采掘队施工地点的进、回风巷口从(大巷算起)20 米范围以内的区域为该队
5、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职责范围,其标准是: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工作面移架、打柱要拉线上尺,达到煤壁直、支柱直、溜子直,顶底板平直,浮煤干净,出口畅通,备用材料的数目、规格、位置和牌板、管线敷设悬挂要合乎规程要求,巷道无杂物,无淤泥积水(长 5 米,深 0.2 米),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水沟畅通,行人侧宽度不小于 0.7 米。2)掘进工作严格落实拉线施工,验收制度,风水管路,电缆、风筒、水沟、轨道呈直线,管线吊挂平直,水沟畅通,巷道无杂物,无淤泥积水(长 5 米,深 0.2 米),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风水管路两不漏,备用物料数量、规格、位置、牌板、管线敷
6、设悬挂符合规程要求,行人侧宽度不小于 0.7 米。单项工程完工后,对剩余物料必须在两天内清理干净。2.机电运输系统全矿所有有架线的巷道、运煤线、主要绞车道都属于运输队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职责范围,所有机房硐室门口 20 米范围内及室内均属机电队文明生产职责范围,其标准为:1)巷道各类标志齐全、醒目,轨道铺设符合标准,巷道无淤泥积水,无杂物堆积,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煤(矸)不超过轨枕平面,巷道清理可见轨枕面。架线、管道、照明、警示和指示标志齐全,喷雾设施、信号、轨道安装等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各巷道内无闲置车辆,各施工单位用完车辆及时督促回出地面。2)各机房硐室室内卫生整洁,安全设施及照明齐全可靠,各种牌板、资料、记录清楚、齐全,并悬挂整齐。3.通风系统:全矿所有回风系统大巷、中巷都属于通风队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职责范围,其标准为:1)巷道无淤泥积水,无杂物堆积,水沟畅通,管线吊挂整齐并符合规定,巷道清理须见轨枕轨面,巷道不得跑浆跑水,特别是跑浆后要立即安排清理。2)在巷道内施工时,无论什么地点,施工完毕后须及时将剩余物(废)料特别是废砖等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 2 日内施工地点达不到文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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