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供应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仓储供应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物资仓储供应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负责集团公司器材的仓储与供应。2、负责编制、落实器材库、机电配件库、油库、火药库、汽车库等所属单位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及相关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3、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认真组织器材供应。器材、机电配件、防护用品和安全监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煤炭行业安全标准,其中纳入国家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还必须取得安全标志。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验收,更不准供应。4、负责器材、机电配件的装卸、运输、存放、验收、保管的安全管理工作。5、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的审查,确保安技措工程所需物资的资金、安全性能、质量和供应时间,参加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审查,按规定储备足够的抢险设备物资。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工作。7、组织或参加器材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若因器材供应不及时、数量不够、质量不合格影响安全生产或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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