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 必须保持网络畅通,24 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二、 配备专职网路管理技术人员,定期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三、 配备的电话应固定在机房,并保证畅通。四、 保证中心站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雷、空调系统、USP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五、 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运行是一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他网络相接。六、 机房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七、 根据需要为操作人员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八、 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九、 必须配备制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十、 必须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十一、 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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