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班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为全面加强我矿班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促进现场的文明生产管理,做到现场管理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1、辖区内顶板无爆皮涨裂,煤(岩)尘堆积厚度不超过标准规定。2、辖区内底板平整,无直径超过 5 公分的煤块(矸石),无污泥积水。3、采掘工作面必须具备三线:风管、水管、电话,并且完好到迎头。4、采掘工作面各类传感器要按标准悬挂,并保持正常使用。5、各类材料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并实行挂牌管理。6、巷道坡度超过 18时,人行道需设置台阶或人行梯;超过 25时,人行道侧需配置扶手,防止人员失脚下滑。7、综采、掘进、巷修辖区内,矿车、平板车及花车严禁推倒在底板上。8、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必须按标准吊挂,严禁交叉混挂。监控电缆每100 米应有 1-2 米的余量,且不得有明接头。9、各班组施工场所需具备节约箱。10、各班组施工场所人行道需保持畅通。11、巷道内无废弃的配件、钢筋头及铁丝等杂物,损坏、报废或闲置的物料要分类存放并集中升井。12、保持水沟畅通,水沟内不准有杂物、淤泥或出现水沟溢水现象。13、顶板有淋水处需采取措施并引至水沟内。14、中餐皮集中存放处理,不准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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