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发放、领退、核销管理制度讲解了炸药和电管的管理流程,包括从计划、领用到清退核销的具体操作规范。该制度明确了炸药、电管的领用需依据矿月作业计划,并要求各单位在月初提交定额消耗单至井下发放站,库管员据此进行计划内发放。超计划使用时必须申请追加数量。库管员发放时需要详细记录时间、班次、使用地点等信息,严禁超签发量发放。放炮员领用时须持相关证件及领退核销单,库管员核实后才能发放。交接完毕双方需签字确认,且现场实际消耗量和退库量需由班组长、放炮员、安瓦员共同确认并签字。库存管理上强调先入库先发原则,减少失效浪费。对于“领用、清退核销单”涂改情况,需由安瓦员说明。制度还禁止私藏、私借炸药、电管以及他人代为核销行为,非值班队干或班组长不得签字。库管员需班清日结,若实物与单据不符应立即报告。废炸药、电管需妥善保管并交公司总库与公安部门销毁。爆炸物品发放、领退、核销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他涉及爆炸物品使用的企业。特别是井下作业环境中,确保了炸药、电管从领用到使用的每个环节都严格遵循安全规范。该制度不仅适用于库管员、放炮员等直接接触爆炸物品的工作人员,也适用于地面值班队干、班组长、安瓦员等相关管理人员。通过明确职责和操作流程,有效防止爆炸物品的流失和误用,保障生产安全,适用于需要严格管控爆炸物品的所有行业领域,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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