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1、公司应设立各类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2、组织机构成员由公司各部室、各专业技术主要人员组成,各成员须具备国家行业资格证且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等条件;3、事故、事件统计分析要完成和满足指标要求、内容要求、时间要求等;4、统计、计算的指标及计算方法为工伤事故频率、百万工时死亡率、未遂率;5、公司为事故、事件统计分析提供人员、资金、设备、运输等足够资源;6、事故、事件的统计整理以本月及过去 12 月的死亡、受伤(重、轻伤)、职业病、疾病、未遂事故的统计资料为准;7、所有事故、事件以事故性质、类别等数据通过条型统计表、
2、折型统计表等图形形式显示,并通过图形反映、寻找事故规律及特点;8、寻找事故规律及特点主要针对事故原因种类、伤害发生的时间特点、伤害发生的地点、致害物、伤害部位、职业卫生重要分析、工伤事故率分析、事故事件费用分析、标准化元素分析等;9、依法定期对职业病症进行评估、辨识非职业病和职业病,并公布统计分析结果;10、及时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结果;11、统计过程应做到统计项目齐全、统计范围全面、数据准确、真实完整、统计方法科学合理;12、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的有效性应体现数据合理且有针对性、数据有可比性、明确规律和趋势变化等;13、以会议、培训或通过报纸、板报、电视等方法对事故事件进行回顾,起到总结经验、警钟长鸣;14、事故、事件统计分析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为纠正错误行为提供有效信息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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