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为保证矿井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安全等重点专业和矿井正常生产的需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力度,切实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促进矿井生产持续、稳定、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资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资金及安全奖励等资金,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计划外工程和资金的发生,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使资金的投入发挥最大效益。第二条按上级文件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各种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一)按照关于调整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通知(肥矿集团财字2008194
2、 号)规定,按年度原煤产量计划15 元/吨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制定安全费用计划,形成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是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方面的投入。1.矿成立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管理领导小组,生产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专业科室负责人为专业项目施工组织负责人,地测、机电、技术、供应、安监、综合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安全费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综合办主任负责安全费用的日常管理工作。2.综合办按月按生产原煤产量提取,建立专项帐目,专款专用。提取及使用情况上报安泰煤业。3.安全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是:(1)矿井防治水:完善和改造矿井排水系统的主要工程、主要
3、设备;注浆站所需的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防治水钻探设备;矿井其它防治水工程。(2)一通三防: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所需的工程、设备;完善和改造防灭火注浆系统所需的工程、设备;完善和改造综合防尘系统所需的设备;其他设施。(3)机电: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及安全防护设备设施。(4)运输:主、副井提升系统及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井下水平、采区运输系统及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其他运输系统及安全防护设备设施。(5)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和设施等支出。(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资金,按集团公司文件规定提取教育经费,形成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三)安全奖励资金,按规定提取安全奖励资金,上交安泰煤业统一使用,矿根据安泰煤业返回的安全奖励资金做为矿上的安全奖励资金,专款专用。第三条安全投入资金专款专用制度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主要用于(一)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二)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三)安全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四)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五)安全奖励及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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