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采掘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矿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对本区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严格执行矿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三不生产”原则,确保安全生产。三、负责组织全区人员,安全的完成矿下达的月度作业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四、负责组织人员编写本区队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区队和班组建设,提高劳动生产率。五、配合支部书记,搞好全区职工的安全教育、业务技术培训、规程措施的学习和考试工作,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六、认真抓好区队“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严格质量验收和考核制度,抓好质量,保证安全生产。七、组织开好三班的班前会,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把本班的安全情况讲清,并明确安全措施。八、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要深入井下,掌握本区生产过程中的状况,及时解决现场不安全隐患。九、认真抓好本区域“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杜绝责任区域煤尘堆积和瓦斯积聚。十、发生各类事故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分管领导回报,要亲临现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和处理,事后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接受事故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十一、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搞好工资分配,充分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保证安全生产。十二、抓好“周二”、“周五”的安全学习日,提高全区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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