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1、所有安全仪器、仪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仪器、仪表台帐、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等。2、所有安全仪器、仪表的领退必须做到有记录可查,确保完好。3、安全仪器、仪表使用时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要爱护仪器、仪表,熟悉仪器、仪表的构造、性能及测量范围,掌握其用途、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特点、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等,以确保正确安全地使用,延长仪器仪表的使用寿命。4、安全仪器、仪表使用交回后,发放工应及时将仪器、仪表擦拭干净,各部件应保持连接牢靠,松紧适度,转动部分应平稳、柔和
2、。5、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维修。维修工作必须由具备专业水平的人员进行,应配备所需用的一切工具。工作间应保持清洁、明亮、干燥,无粉尘飞扬。操作地点要有合适的工作台。6、仪器、仪表的拆装应按其说明书规定的顺序进行。7、各种仪器、仪表要定期进行保养,保养工作原则上谁使用谁保养。严格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易生锈的零部件要涂抹专用防锈油。传动部分要保持绝对润滑。便携仪、瓦斯机、自救器的保养工作由修理室和发放室承担。8、瓦斯探头在使用期间,每 7 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效一次,保证灵敏可靠,每天清扫瓦斯探头隔爆罩上的煤尘,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9、电源箱在井下连续运行 612 个月后,必须升井进行检
3、修,保证完好率 100%,安全检测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 20%。10、自救器、瓦斯机实行统一发放、修理、保管,每天检查瓦斯机外观及内部气路、电路、光路是否正常,保证完好率 100%,每 7 天必须对瓦斯机进行气密效正。11、长期存放的仪器应避免日光直射,自救器应远离热源,不要与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同放一室,应存放在室内通风良好、干燥、整洁的库房中,并设专人管理。12、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效正,强检的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要求送交国家指定的质检单位进行校验,送检工作须提前一个月与矿安全环保部联系,由安全环保部送检或委托送检。13、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仪器仪表不得投入使用,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14、故意损坏仪器仪表者加倍罚款,不懂得仪器仪表性能擅自使用而损坏者,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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