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指挥中心隐患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为确保煤矿安全管理目标实现,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并减少一般事故,特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包括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并对隐患进行分类管理,一般隐患由科室处理,重大隐患则交由主任处理。针对隐患排查与处理的信息管理流程,信息科承担起隐患筛选分类、建档统计分析的任务,根据隐患类型确定具体的治理措施、人员及时间安排,并对隐患处理结果进行动态监控。对于重大和特大隐患,需特别制定应急技术和预案以及防范措施。为了加强隐患控制与治理,制度强调通过教育提升全员对隐患严重性的认识,明确各层级责任以理顺治理机制,同时保障隐患治理资金的投入与严格管理,采用技术手段消除或降低危险能量。此外,制度还规定了对于不遵守技术规程施工、违反操作规程、隐瞒安全隐患的行为将依据责任制和违章处罚条例进行追责,特别是安全员、瓦斯员如果存在不在现场交接班、工作中出现空检漏检瞒报等行为,不仅按严重违章处理,若造成事故还将面临开除矿籍甚至法律责任。安全指挥中心隐患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尤其是涉及煤矿安全管理和生产运营的企业。此制度主要面向煤矿企业的管理层、技术人员以及一线作业人员,旨在通过明确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和治理中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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