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指挥中心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安全指挥中心隐患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使我矿安全管理目标落到实处,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之中,特制定本制度。1、负责事故隐患排查责任人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督查科科长、技术科科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班组长、安全员。2、隐患分类管理一般隐患-科(室)处理;重大隐患-主任处理。3、隐患排查处理信息科负责排查隐患的饿筛选和分类、建档、统计分析,依分类管理程序,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定具体责任人,隐患处理结果,及时反馈,适时动态监控;重大隐患、特大隐患应制定隐患处理应急技术、应急预案、防范措施。4、隐患控制与治理技术加强教育,强化全员工对隐患严重性的认识;明确责任,理顺隐患治理机制,提高隐患治理科学管理;保障隐患治理资金,严格管理。利用技术手段,消除危险能量,降低危险能量。5、不按技术规程、措施施工的、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现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汇报、为逃避责任隐瞒隐患未造成事故按责任制和违章处罚,严重的加重追究。6、安全员、瓦斯员不在现场交接班,工作中空检、漏检、瞒报造成和遗留安全隐患按严重违章进行责任追究,造成事故的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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