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销部生产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产销部生产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部长组织实施产销部安全生产,对产销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协调指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如下:1、参与制定、修订(编)产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2、负责审查基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严格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部长、书记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5、参与编审安全技术措施,协助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6、协助落实集团公司、矿下达生产任务,安全生产目标,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合理安排、协调各队生产任务及程序。7.参与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
2、署下一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8. 协助实施精细化管理,自主管理、合理人员配置,优化工时利用,正规作业循环和均衡生产。9. 协助本单位的生产成本管理、资源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工作。10、协助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11、协助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督促全部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12、协助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13、协助落实矿培训任务,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14、协助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的措施及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15、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16、及时、如实向部长报告负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17、支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工作,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18、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20、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投入的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1、参与审查对基层单位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兑现的方案。22、参与业绩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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