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讲解了安全副部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与工作要求。该文件明确了安全副部长需在部长的指导下,进行各地点的安全监察,并坚持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熟知所有井下工作面的安全措施。文件指出安全副部长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各处安全质量情况,依据煤矿三大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检查监督。对于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安全副部长有权立即采取行动,包括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同时汇报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此外,安全副部长还需参与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复查结果,向部长汇报。文件还强调安全副部长要参加各种事故分析、讨论与处理工作,做好记录、报告以及汇报等任务。安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特别是涉及井下作业的企业。它为担任安全副部长这一职务的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确保其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好自身职责,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这份文件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还能增强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适用于各类存在井下作业风险的煤炭生产企业及其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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