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制度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制度为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对通风安全的作用。针对监控系统经常出现各种故障情况,特制定如下故障的处理措施:一、当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了中断、无信号时,立即向监控中心和调度室进行汇报,汇报时说明故障的地点、时间及情况,同时汇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二、监控中心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瓦斯员和区域跟班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瓦斯浓度情况,先由瓦斯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监测。三、跟班巡检员得知故障情况后,立即对该区的监控设备进行处理,首先分析原因是路线故障还是分站故障、传感器损坏、人为把传感器甩开等原因并立即进行处理。四、巡检员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逐一
2、排除,若因分站不通导致故障,在 8 小时内必须更换完毕。五、对线路故障,维护工负责检查并及时进行处理。六、对于传感器的损坏,若不能现场修复的,必须在 8 小时内更换。在此期间,区域瓦检员进行人工代替监控检查。安监站派安监员现场进行安全监督。七、在处理故障时,必须由监测维护人员现场处理。八、井下处理监测故障时,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果确认需暂时停运时,必须经矿总工批准,方可执行。九、监控室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密切注视显示情况,若监控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汇报通风部门。十、跟班巡检员对故障情况处理完毕后,及时向通风部门汇报故障的原因,系统运行正常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以备查用。将处理结果汇报上管部门一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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