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科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察科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科长领导下,配合全科人员完成所担负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保证国家资源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和利用。(三)负责矿内规程、措施中安全部分的审批工作,与各分管副科长沟通好各方面的情况。(四)发现安全技术问题要在请示领导的同时,与各有关业务部门协商解决。(五)经常深入各采掘工作面,参与各项工程的抽查和验收工作并评出等级,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六)负责安全监察科内业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和上报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的工作,负责对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内业的监督和检查。(七)做好班组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包保班组建设水平,做到班组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八)值班期间切实掌握当班井上、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九)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