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处罚办法讲解了为增强全矿上下“一通三防”齐抓共管的责任感,切实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各项管理规定的措施。文中描述了检查监督机制,包括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每旬组织的安全隐患检查、通风科的现场质量和安全隐患抽查以及各相关部门建立的巡回检查汇报制度。对于通风管理处罚方面,规定了局扇安装要求及其违规处理方式,强调风筒保护与风门管理规范,并对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在瓦斯管理处罚中,明确了测气员的工作职责和处罚标准,如不按规定路线检查瓦斯、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受到严厉处分。同时,文件还规定了便携仪、自救器等仪器仪表的使用与管理细则,以及防治自然发火的具体措施,包括灌浆管路的安装与维护要求。排放瓦斯部分则详细说明了无计划检修停电造成排放瓦斯及未按规定操作排放瓦斯时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所面临的处罚。“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处罚办法适用于煤矿企业,特别是涉及井下作业的各个部门和岗位人员,如通风区、抽排区、放炮区、安监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该文件旨在指导这些部门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一通三防”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它不仅为管理人员提供了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也为一线作业人员明确了具体的行为准则和违规成本,从而促进整个矿山企业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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