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讲解了为贯彻和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炭安全生产方针而制定的详细规章制度。该制度旨在让矿上管理人员及职工能够参与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及时协商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生产计划、组织安排及矿井的发展问题。制度明确指出安全办公会议每月5号举行,持续时间为一小时,要求法人、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班组长必须参加。在会议上,管理人员需要汇报一个月以来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及所需整改的安全隐患,矿长则需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做出具体安排,并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或限期整改。针对煤炭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指令,会议需要对其做出安排或追查整改情况,强调井下不整改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此外,会议还应秉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确保提出的矿井问题得到法人的表决处理。矿长负责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并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适用于煤炭行业中的各类煤矿企业,尤其是具有较复杂井下作业环境的企业。该制度主要面向煤矿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如法人、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等,同时涵盖了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以及班组长等一线关键岗位人员。这些人员通过定期参与安全办公会议,可以共同协商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其他相关问题,从而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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