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察处业务保安责任制安全监察处业务保安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按照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 监察条例的要求,对本矿执行以上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安全目标的分解,落实和考核工作,全面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责任目标层层落实。3、参加各项工程设计鉴定,参加特殊工作措施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审批,督促检查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三同时”的执行情况,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4、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提足安技措费用及“一通三防”专项资金,并对计划完成情况组织检查验收,确保安全投入发挥作用。5、督促有关部门
2、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及各种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并定期做好审、验证和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6、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项专管”人员定期排查隐患,对重大隐患负责组织评估,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竣工后的组织验收。7、定期总结分析安全工作,及时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在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负责制定安全奖罚意见报领导批准后落实。8、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对“三违”人员和事故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做好安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9、坚持奖优罚劣和重奖重罚原则,管好用好安全奖励基金,调动安全生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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