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各系统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科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令、法规及指令。监督检查各个施工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人员的操作情况,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限定时间督促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3、负责组织定期的安全现场办公会,对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负责平衡落实整改。4、负责组织每月的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验收工作及月底的安全质量仲裁会,牵头对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5、负责组织对
2、全矿的安全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制定和考核。6、负责组织全矿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7、负责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三违”人员档案登记,办理有关工伤手续。8、参与采、掘、机运、通风各专业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规程措施、规划、计划的审查,安全法规等有关规定行使安全技术监察。9、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防止重大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工程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10、负责组织事故追查、事故现场调查及事故处理。11、负责全科室人员的分工和协调工作,组织好安全监察室的安全学习,负责对全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检查和考核。12、对“三违”人员进行帮教。13、及时向各单位通报有关安全信息,如性质严重的受伤、违章事故等。14、发生性质严重的事故和隐患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和调查处理。15、负责矿干部和职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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