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1.药品的陈列1.1.所有陈列药品都必须是验收合格的药品;1.2.按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1.3.药品放置于货架(柜)中,摆放整齐有序,避免日光直射;1.4.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1.5.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1.6.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1.7.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1.8.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1.9.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专柜摆放 i1.10.中药饮片放置在中药饮片柜斗中;11.11.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标
2、志醒目2.营业场所的定期检查2.1.检查营业场所温度是否符合常温要求;2.1.1.检查营业场所温度调控设备运行记录;2.1.2.检查营业场所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情况;2.1.3.每月检查一次2.2.检查营业场所的卫生和环境2.2.1 每周检查一次,应有记录;2.2.2 营业场所整洁卫生;2.2.3 陈列药品的设备清洁卫生;2.2.4 有防虫、防鼠设施;2.2.5 营业场所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2.3 陈列药品的检查,根据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的检查计划进行2.3.1 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药品、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2.3.2 原则上每个月检查一次,高温梅雨季节每周检查一次;3.发现问题,采取措施3. 1 在陈列检查中, 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 质量管理员立即监督撤柜,停止销售;3.2 质量管理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3.3 营业场所温度不符合要求和卫生不符合要求, 质量管理员应向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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