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讲解了药品在营业场所的合理陈列方式以及定期检查的要求。该规程详细规定了所有陈列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上架,且需按照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进行分类陈列,并设有醒目标志确保类别标签清晰准确。规程指出,药品应避免日光直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要分区展示,且处方药不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外用药品需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专门区域,冷藏药品须放置在冷藏设备中,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则专柜摆放。中药饮片有专门的柜斗存放,非药品也设有专区并明显隔离。此外,规程还明确了营业场所温度、卫生环境以及陈列药品的定期检查流程,包括每月一次的整体检查,每周一次的重点项目检查,特别是高温梅雨季节时增加检查频次。一旦发现质量疑问的药品或环境不达标的情况,将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销售并记录处理过程。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适用于各类药品零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药店、诊所内的药房等。这些场所需要严格按照规程中的要求执行药品陈列和检查工作,以确保药品质量和顾客安全。通过遵循此规程,可以有效防止药品因存放不当而变质,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同时也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本规程不仅为工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督依据,有助于推动整个医药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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