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置停工检修规程l 检修前的准备1.1 年度停工大检前,需成立大修指挥系统并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组,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1.2 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1.3 负责检修的人员,应对检修工具、器械、材料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使用,并应规划出各类施工机具的摆放地点。1.4 安委会及各单位对参加检修的人员在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直,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特别对新工人和临时工要进行重点教育,分配工作后,必须由负责这项工作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否则不准进入现场。1.
2、5 生产安装停工前要做到“四专”(专人扫线、专人负责加盲板、专人防火、专人分区负责) 。1.6 抽堵盲板的规定1.6.1 生产装置设备管口,管线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流程图进行,对盲板要编号、登记、挂牌、设专人负责,便于掌握情况。1.6.2 盲板大小符合该法兰垫片外径尺寸,厚度按压力公称直径计算,或参加法兰盲板尺寸选取,盲板留有把手不小于两公分。1.6.3 在 2 米以上高度抽堵盲板,要搭设架子或走梯。1.6.4 抽堵盲板时,温度应在 40以下,防止烫伤。1.6.5 抽堵易燃易爆物料的管线、设备盲板时,要用铜质工具,使用铁质工具时,要涂上黄油,不得用铁器敲击,以免产生火花。1.6.6 易燃易
3、爆物料的管道、容器加堵盲板时,30 米以内不许动火作业1.6.7 有毒有害的设备、管线、容器必须泄压排净后堵盲板,必要时须戴防毒面具,如泄压有困难,压力可小于 00lMPa,如遇特殊情况,应通知安全环保部检查确认,组织监护后再行作业。1.7 有害物质排放、置换、分析规程1.7.1 排放1.7.1.1 加堵盲板或容器倒空时,如需排放气体,要通过放空管,并且尽量夜间排放。1.7.1.2 严禁把易燃易爆液体排放到地面或污水井内。1.7.1.3 凡装置有毒有害液体的设备、容器须排水时,必须排到污水井内,并注意液位,防止跑料。l.7.2 置换l.7.2.1 切断物料来源(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 。l.7
4、.2.2 置换吹扫过程中严禁动火和运输机动车通行。l.7.2.3 先用 N2 置换, 必要时用蒸汽吹扫, 或加热水通蒸汽蒸煮, 除其沉淀。l.7.2.4 酸碱设备、容器、沟、池应进行中和处理和水洗。l.7.2.5 设备、容器、管道置换确有困难,或多次置换仍不合格时,必须采取特殊安全措施,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检修。1.7.3 取样分析规定1.7.3.1 取样分析应在置换结束后 20 分钟和检修动火前 30 分钟进行,分析工要知道分析目的,以便审查分析地点和分析项目。1.7.3.2 凡进入设内作业时,应在设备最底处取样,管线动火应在管线末端取样。1.7.3.3 设备内工作时应车时应
5、定时后连续取样分析, 去研次数由动火审批组仟批准人确定(一般为 2 小时分析一次) 。1.7.3.3 危险性大的动火检修,取样必须有样品且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1.8 用蒸汽吹扫的塔、反应器、容器等必须在内部温度低于 40。C 时,再由上而下拆卸以防烫伤。1.9 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加盲板的蒸汽、有毒、易燃物质管线上的阀门,应报告车间领导研究出可靠的措施,挂上警示牌,严禁随意开动,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1.10 设立临时电源,由设备部做出规划并负责安装,严禁任何人随意乱拉电线。对于临时供电露天设立的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并严格按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执行。l.11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准备足够的消
6、防器材,并指定好监护人,不办动火手续或手续不齐全者应追究动火人的责任。2 检修中的安全规定2.1. 一般规定2 1.1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2. 1.2 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以及其它闪点在 40以下的易燃液体和有毒化学液体洗手、擦洗衣物和清洗配件。2.1.3 工具、物资、材料等不准乱放,以免堵塞消防道路。 ,2.1.4 任何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凉鞋、拖鞋、高跟鞋、钉子鞋、背心、裙子、短裤进入检修现场。2.1.5 检修现场要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位设专人看管,检修期间一般不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必要时要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并穿戴好劳保用品。2.1.6 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挖掘沟道和打开的上下水井,电缆沟等要使用软电缆,金属设备内和潮湿处安全行灯电压不超过 12 伏。2.1.7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要害部位检修现场。2.1.8 凡有二人以上同时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2.2 铆、管、焊作业。2.2.l 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爆膜和回水器,氧气瓶不得曝晒,并要距明火处10 米以外放置,不得放在管排和平台下面;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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