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分析员安全操作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化学分析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分析人员的操作。2 操作要求2.1 化学分析员应培养良好的实验作风和实验习惯,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认真遵守实验操作规范,熟悉常用的各种化学试剂名称、性质、使用方法和保管方法,掌握化学实验以及化验室内各种仪器、仪表及设备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了解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知道事故的处理方法。操作过程中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温度、时间和试剂用量,以防事故发生。2.2 化学分析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凡能产生有毒性、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头部不得伸进通风橱内,最好配戴乳胶手套及防护口罩。2.3 遵守化验室的安全使用原则
2、, 对化验室的灭火器材及防护用具应知道其放置位置和安全使用方法。实验室严禁饮食、吸烟。2.4 化学试剂2.4.1 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不得任意放置、任意使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不得靠近热源,避免阳光照射。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2.4.2 药品领用应严格执行领用登记手续。操作时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中。实验结束后必须仔细洗手。进行有毒物质的实验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工作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一次性乳胶手套等) 。2.4.3 取用腐蚀性药品,如硫酸、盐酸、冰醋酸等时,应戴上耐酸手套。搬用较大瓶子时,必须一手托住
3、底部一手拿住瓶颈。若腐蚀性物质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干布擦拭后并用大量水冲洗,也可用洗眼器对面部、眼部、脖子或手臂等受伤部位进行紧急冲洗。情况严重的应送医院治疗。2.4.4 配置大量放热的试剂(如硫酸、氢氧化钠等) ,应仔细缓慢地将试剂加入冷水中并不断搅拌,严禁在试剂中直接加水配制。如需将浓酸和浓碱中和,则必须先稀释。2.4.5 加热或蒸发盐酸、硝酸、硫酸,溶解或消化试样时,应该在通风橱内进行。严禁氧化剂、可燃物一起研磨。避免浓硫酸与松节油、乙醇等相遇,以防止引起易燃。2.4.6 易燃物质主要有溶剂油、无水乙醇、无水乙醚、石油醚等。该类物质具有较强的挥发性,极易引燃,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用后应把
4、瓶塞塞严,放在阴凉的地方。开启易挥发性药品时,不要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在夏天气温较高时,开启前应事先设法冷却。2.4.7 加热易燃物质时,必须用水浴、油浴、砂浴或电热套,绝对不能用明火,如果加热温度有可能达到被加热物质的沸点,则必须加入沸石以防暴沸。进行加热操作或易爆操作时,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2.4.8 每个试剂瓶应贴有与内容物相符的显著的标签,标明试剂名称及浓度,严禁标签乱贴。对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化学试剂,不得使用。有毒物品要在标签上注明。2.5 玻璃、陶瓷器皿的安全操作规定2.5.1 使用及清洗玻璃、陶瓷器皿时,必须小心轻放,以防碰坏。2.5.2 加热时,不可使器皿骤热,并应注意抹干器
5、皿上流下的水。烘干玻璃器皿时,温度应维持在 120以下。2.5.3 不可使用未经烧圆的玻璃棒或在玻璃杯内进行搅拌。2.5.4 从高温炉中取出高温物体(坩埚等) ,应放在耐火石棉板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2.6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压力容器安全规定2.6.1 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阀门,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得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2.6.2 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以手移动气瓶时,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2.6.3 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2.6.4 气瓶使用时应加以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鲜明容易辨认。2.6.5 定期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使用完毕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2.7 遵守安全用电规程,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是否正常。禁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电炉在工作状态下不要离人。操作高温实验时,必须佩戴防高温手套。2.8 废气、废水、废渣等三废的处理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2.9 每日操作结束后,应将试剂收好,工作台面、地面清除干净,防止残留渣、液引起事故。检查水电气窗,检查完毕后方可锁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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