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罐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本工段范围内危险品各类及特性罐区包括中间罐区(精甲醇罐、粗甲醇罐、轻柴油罐、异丁基油罐) 、成品罐区、液化气站,其中甲醇罐区共有 3 个成品罐(容积 26500 m3) ,中间产品罐 7 个(2 个 5000m3,2 个 1000m3,1 个 800m3,2 个 300m3) ,正常生产过程中都贮存有大量的危化品。1、甲醇 CH3OH存在部位:中间罐区、成品罐区所属的管线及罐内。物化性质: 在标准状态下, 甲醇的沸点 64.7、 熔点-94.78、 燃点 464、临界温度 240、临界压力 78.7atm、在 20时甲醇的比重为 0.791t/m3。遇热、明火或氧
2、化剂易着火。毒性:属低毒性,主查对上呼吸道的刺激和腐蚀作用,浓度过高时直接接触部位可引起碱性化学灼伤,对皮肤、眼睛、气管、肺、中枢神经均有很大的影响。2、异丁基油存在部位:中间罐区异丁基油罐物化性质:异丁基油为甲醇精馏产生的副产品,成份很复杂,主要为丙酮、乙醇、二甲醚等高级醇和高级烷烃,属易燃易爆品。3、液化石油气存在部位:罐区 1339 工段液化气站。存在数量:本工段设有两个卧式储存量分别为 100m3 的液化气储罐T-3901A/B。物化特性:液化气主要成分含有丙烷、丙烯、丁烷、异丁烷、丁烯、异丁烯等低分子类,无色气体或黄柠色油状液体、特殊臭味。液化石油气常压下为气态,具有气体性质,经过降
3、温和加压处理后成为液态,密度增大。闪点为-74,引燃温度为 426537,爆炸极限为 5%9.65%。液态的液化气挥发性较强,有液态挥发成气体时,其体积扩大 250300 倍,其热值大,最高燃烧温度可达 1900,体积膨胀系数约为水的 1016 倍,相对密度为空气的 1.56 倍,易在低洼处沉积。主要危害:气体泄漏扩散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燃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3、柴油存在部位:中间罐区 300m3 储罐一个。物化特性:柴油为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柴油闪点:48-120,相对密度:0.870.9。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
4、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如遇着火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二)日常操作安全技术规程1、安全规程(1) 本工段已形成祥尽的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法进行操作。(2)改变或调整工艺指标,必须逐一上报审批,并经下达后方能进行,不得随意调改。(3)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监控及调节工况,不能擅自离岗或干与本职工作有冲突的工作。(4)种类联锁,声光报警,安全附件未经审批不能随意解除或切断。(5)罐区属于甲类火灾危险场所,储
5、存介质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等特性。(6)现场巡检内容:检查仪表的指示是否正确;槽罐呼吸系统是否正常,是否超温、超压;检查现场槽罐、管道、法兰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检查泵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油杯、油位是否正常;若泵运行,检查泵有无异音,泵的电机电流、轴承温度、出口压力是否正常;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备用;罐区是否有未经允许进入的闲杂人员。(7)检查罐区所有储罐接地线是否完好,且接地电阻小于 10 欧姆,每年雷雨季节前检查一次;(8)储罐内液位高度必须低于消防泡沫剂进口 400 毫米;(9)当夏季温度超过 30时,打开甲醇储罐上的喷淋水,以降低罐内甲醇的温度。(10)可靠隔离进入罐内作业的
6、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的罐内。(11)切断电源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上述措施采取后应有人检查确认。(12)凡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入罐前必须用空气置换惰性气体,并对罐内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定。罐内动火作业除了罐内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动火规定外,氢含量应在 1821的范围。若罐内介质有毒,还应测量罐内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13)罐外监护罐内作业一般应指派两人以上作罐外监护。监护人应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情况;监护人应位于能经常看见作业罐内全部操作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了向罐内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岗位;发现罐内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设法将罐内受害人员救出,监护人应从事罐外的急救工作;如果没有代理监护人,即使在非常时候,监护人也不得自己进入罐内;凡进入罐内抢救的人员,必须根据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毒面具或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