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检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验周期储罐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和全面检验。检验周期应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酌情确定,但外部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内外部检验每 3 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每 6 年至少一次。如果储罐的使用期已达 15 年,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若使用期已达 20 年,应每年至少一次内外部检验。经过定期检验的储罐,由检验人员提出检验报告,指明储罐可否继续使用,或者需要采取特殊监测等措施。检验报告应存人储罐技术档案内。检验前的准备工作a查阅有关技术资料,了解储罐在制造、安装和使用中曾发现的缺陷。b将储罐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记。c将储罐内残留气体进行置换清洗处理,并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标准。d打开储罐全部人孔,拆除罐体内件,清除内壁污物。e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源。进入罐内检验时,应使用电压不超过 12V 或24V 的低压防爆灯,罐外还必须有专人监护。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 36V 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f罐区应配备消防、安全和救护设施。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检验内容a外部检验的主要内容1)储罐的防腐层、保温层和设备铭牌是否完好。2)储罐外表面有无裂纹、变形、局部过热等异常现象。3 储罐的接管焊缝、受压元件等有无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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