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氯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 、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3 重大危险源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 搬运、 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 、库区(库) 、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4 职责5 内容5.1 重大危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源辨
2、识评价结果,根据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见附表5.2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5.2.1 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 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5.2.2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5.3 重大危险源管理5.3.1 安环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 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5.3.2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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