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NG 加气站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和制度, 保证 CNG 加气站安全稳定生产运营, 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市天然气公司 CNG 加气站。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运行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第二章 工作组织第四条 公司和 CNG 加气站都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专职安全员,明确对应的安全工作职责。第五条 通过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专项报告制度、专项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检查制度、抢险工作制度等,将安全工作和措施分解到位、记录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第三章 安全检修第六条
2、 加气站内所有设备设施检修作业中,站内能独立完成的检修作业由站长或当班班长指派任务并组织落实,其它检修作业由公司组织落实,加气站做好协助配合。第七条 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除指定检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参与检修作业。第八条 电力、焊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由持上岗证的电工、焊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进行作业。第九条 对加气站压力容器或管道进行检修作业时,不得带压进行,必须待卸压后进行作业。第十条 对加气站高温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待设施降至40C 以下,方能进行作业。第十一条 在施工中,作业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其他施工人员安全,并注意设备设施的安全。第
3、四章 安全检查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包括公司检查、站内检查、班组检查等层次,可采取定期检查、抽查、专项检查等不同形式。第十三条 安全检查内容应该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工作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是否做到领导重视,把安全生产摆在议事日程,是否做到整体工作有序、职工认识明确,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二)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遵章守纪、各项安全和运行工作记录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按规定着装,有无穿高跟鞋、拖鞋、钉子鞋上岗现象;(三)安全工作措施制定和到位情况,是否遵章守纪,有无违章作
4、业现象,防爆设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良好。(四)隐患整改和防范情况,是否开展了危险源普查;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运转是否正常;站场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情况;不能及时治理的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安全防范设施。第十四条 应做到如下要求:(一)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加气站每周不少于一次;生产班组当班检查不少于一次,生产岗位每班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二)根据季节、节假日安排和生产工作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公司和各加气站均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包括消防) ;(三)公司建立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四)要按标准、规范进行安全检查,不断完善安全检查手段,配备检查仪器,完善检查内容;(五)进行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问题,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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