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基本要求(1)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舍 2 米), 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2)进行 15 米(合 15 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许可证)。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油田企业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等不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3)高处作业涉及用水、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2 管理内容及要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包括危害识别、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许可证办理程序、作业安全措施、作业人员的职责、许可证管理等。(1)危害识别
2、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内。(2)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疾患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熟悉高处作业有关的安全知识,掌握操作技能。(3)许可证办理程序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到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基层单位办理许可证。各单位基层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许可证。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时高处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高处作业完工
3、后,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在许可证完工验收栏签字。(4)作业安全措施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应制定应急预案,其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下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高处作业人员应使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 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在进行高处移动作业时,应设置便于移动作业人员系挂安全 带的安全绳。劳动保护服装
4、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对于需要戴安全帽进行的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帽带。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放入工具套(袋)内。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确需进行交叉作业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其中对于坠落高度超过 24 米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安全防护。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 不得在高处休息。在石棉板、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方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
5、格的脚手架。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应完好,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条件(如六级风以上、雷电、暴雨、大雾等)时,严禁露天高处作业。(5)作业人员的职责持有经审批同意、 有效的许可证方可进行15米以上(含15米)高处作业。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和作业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对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在作业中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6)许可证的管理许可证是进行高处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许可证一式两联,各单位基层单位留存第一联,施工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持有第二联。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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