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艺安全管理,规范公司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根据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总调度室负责组织对生产装置运行的监督管理和调度平衡,定期组织进行工艺安全专业检查,并组织装置开车前的公司级安全检查。第四条 总调度室负责组织工艺规程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制定工艺装置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第五条 技术中心负责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技术指导和新
2、装置开车前的公司级安全检查。第六条 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工艺装置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第七条 各车间负责人是本车间工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本车间工艺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和监督执行;负责装置的日常安全运行管理。第八条 人力资源处负责制定工艺安全管理相关培训计划并组织、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第三章 工艺安全管理第九条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2、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
3、安全上下限值等;3、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第十条 各车间应落实专人对工艺安全信息进行管理,及时更新,保证工艺安全信息随时保持完整、有效、可靠,及时组织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执行。第十一条 各车间应严格执行各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以下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2、泄压和排空系统;3、紧急停车系统;4、监控、报警系统;5、联锁系统;6、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7、材料、备品、备件等。第十二条 各车间应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主要包括:1、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2、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3、控制失效的影响;4、人为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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