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油库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进人油罐、槽车以及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洞室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设备作业。第三条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 。进设备作业许可证由库区统一管理,库区负责人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作业。第四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第五条在进入设备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及活动。第六条对工艺上有特殊要求的进行设备作业时,要采取特殊
2、预防措施,并经公司领导批准。第七条进设备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1库区负责人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 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的处理、 救护方法等。2对所进设备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3进设备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设备作业许可证代替上述作业票证,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许可票证。4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5设备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6作业人员进设备前,应首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设备内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7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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