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一、总 则1.1 为增强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 “三违”现象,降低事故隐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 。二、对“三违”现象的管理2.1 “三违”现象是指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2.2“三违”现象的主要行为有:2.2.1 违章指挥的主要行为:a 工艺条件不满足情况下指挥开停工、检维修等作业;b 作业所需设备存在缺陷不备用情况下指挥作业;c 作业所需仪表电气公用工程不完好备用情况下指挥作业;d 作业要求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情况下指挥作业;
2、e 动火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f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g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h 高处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i 吊装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j 动土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k 断路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l 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m 锅炉点炉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n 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和特殊工种作业证的职工安排上岗操作;o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职工直接安排上岗操作;p 与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未协调沟通好情况下指挥作业;q
3、作业方案未得到签字批准或无作业方案情况下指挥作业;r 安全检测结果不合格指挥作业;s 其它导致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的作业指挥。2.2.2 违章操作的主要行为:a 违反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操作行为。法律法规如: 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消防法等;b 违反公司健康安全环境有关制度规定操作行为;c 违反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操作行为;d 不按检查表要求检查;e 不按作业指导卡、工艺卡片操作;f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设施及其附件超期使用;g 从事职业禁忌工作; (如:恐高症的人员,不能登高作业等) ;h 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损坏防爆设施行为;i 脱水操作产生物料泄漏;j 不正确使用防爆工具、穿带铁掌鞋、不进行静电消除;k 不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l 不按规定巡检;m 未办理特殊作业审批手续进行作业;n 安全措施不到位进行作业;o 安全检测不合格进行作业;p 作业所需消防器材和安全措施不到位进行作业;q 司机酒后驾车、不系安全带、私自借车换车;r 不按规定执行“三交一封”;s 操作时或废液处理时非正常泄漏;t 不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仪器和消防设施器材;u 不按要求填写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记录;v 不按规定启停设备;w 不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x 生产区内用油品清洗物件;y 影响生产环境和职业健康行为;z 其它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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