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制1、协助主要负责人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领导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3、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4、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5、主持编制、审查本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6、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7、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8、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职工休息、休假、工时管理以及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9、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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