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规范监视和测量设备(包括安全生产过程监控设备设施、 安全防护监测设备、验证设备等)的管理,提高安全监控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2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 号计量法1985.09.06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28001-200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3 管理职责3.1 动力分厂是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的主管处室,其职责如下:3.1.1 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检验和定期维修;3.1
2、.2 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3.1.3 组织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3.2 安全环保处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综合安全监督,督促各管理处室和使用单位进行规范化安全管理和维护。3.3 各使用单位职责如下:3.3.1 负责压力表的安装和日常维护;3.3.2 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3.3.3 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组织进行定期和日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动力分厂、安全环保处汇报。4 安全管理要求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4.1.1 根据监视和测量的要求, 由动力分厂和使用处室确定配备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提出采购需求。4.1.2 根据采购需求,采购处室按要求采购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处室必须从具备安全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所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质量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必须齐全。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及入库采购回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动力分厂进行验收,检定合格后,方准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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