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成车间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车间管理,使车间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a)因班长管理不严,本班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违纪事件,班长扣 20 元。如出现五次扣班长 50 元,超过五次,对班长给予重惩。每季度班中超过五次违纪,扣班长 50 元,半年累计超过 10 次,扣班长 100 元。b)车间员工每月违纪事件累计每增加一次, 加扣 20 元, 当月违纪超过三次,待岗学习一天,无工资。每季度累计违纪超过三次,每次追加处罚 20 元,超过五次待岗学习。c)当班期间班中如出现五次违纪事件,将处罚班长 100 元。班长未制止加重处罚。对制止不听者,班长可以处罚其待岗学习一天,并上报车
2、间。d)上班期间对班长工作安排不满或其他情况出现漫骂、 挑衅威胁者, 扣 100元,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另行处罚,严重者给予待岗学习一周。e)上班期间,坚守岗位,不能串岗溜岗。违者扣 20 元。不能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如看杂志、小说、玩手机游戏等)违者扣 20 元。不准班前、班中饮酒,违者扣 50 元,并不准上该班。f)上班期间不允许高声喧哗唱歌打闹等,吵架或打架者,当事人双方各扣20 元,主要责任人视情况再另行处理。g)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度。 (一)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停车,在操作过程中做到认真仔细负责,严防误操作事件,违者扣 50 元。由于操作失误造成设
3、备损坏或安全事故,停车停产者一律待岗学习。 (二)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长和调度,隐瞒不报者扣 20 元。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先到岗位上巡检签字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岗下班。超过规定交接班时间未到的,可由班长代签后,交班人员才可以离岗下班。并扣未按时接班人员 20 元。h)按时上下班, 迟到或早退者扣 20 元, 超过半小时未来上班, 按矿工处理。当班期间要精心操作,不准睡觉,不准吸烟,爱惜卫生,认真按时填写报表和生产日志,严禁填写假数据。违者严惩,并扣 50 元。请假按请假制度执行,手续不齐全,不清晰按旷工处理。i)上班期间不允许穿高跟鞋、拖鞋、 背心、裙子、短裤等。女同事不允许披着长头发。违者扣 20 元。保持工作区域卫生干净,消防器材与防护器的整洁,乱丢杂物扣 20 元。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违者扣 20 元,造成安全事故者给予重罚。j)生产动火检修工作,必须有当班人员现场监督,没办工作票的,严禁在现场动火检修,违者扣 20 元 。当班期间必须服从公司、车间、班组的工作安排。应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违者扣 20 元。对不服从者或消极怠工者处以待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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