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二、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三、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 、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四、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五、日常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1、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
2、全问题,及时督促解决。2、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六、定期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1、季节性检查。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冻、防漏为重点。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为重点。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漏保温为重点。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为重点。2、节日检查。节日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七、企业每年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消防设施管道系统分别进行专业检查。八、企业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九、对于入户安全检查要要个按照规定,对用户设施有无人为损坏、有无私自改动、锈蚀,胶管有无老化,有无燃气泄漏,燃气计量仪表是否正常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告知用户并维修整改。十、各种形式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十一、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应分别纳入技改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