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及地面出油管线电加热安全操作规定一、安装验收标准1、从特种变压器的铁壳开关至井口控制柜的电缆必须完好埋地,规格应为 470mm2+1 的电缆。2、井口控制柜高度与抽油机控制同高,河道区内达到防洪高度。3、井下电缆的规格应为 40 mm2 耐温为 250。4、地面集肤效应不能施工处,采用电磁加热办法加热保温。 (井口和阀组处)5、控制柜外壳接地良好。6、 控制柜至井口三通的电缆要有保护套管, 以防与抽油机发生摩擦损坏。7、埋地电缆作好保护工作,防止外力损坏,控制柜搞好防雨措施。二、电加热启动及关闭1、达到验收标准后,可启动电加热。2、启动或关闭打开控制柜时,防止雨水进入箱内,雨天带绝缘手套。3、按下启动按钮后,观察电流,电流值 150-190A 为正常值,如电流不在此范围内即按停止按钮,及时与厂家联系进行处理。4、电加热启动后,23 小时油井温度仍达不到 70-90,抽油机不能正常启动,须按下停止按钮,找厂家进行处理。5、油井自喷生产需要集肤效应加热时,应找厂家进行施工处理。三、巡回检查2 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电路系统不正常,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按下停止按钮,及时通知厂家进行处理。1、控制柜电流为零或超过正常范围。2、温度低于 70,且油井不能正常生产。3、控制柜自动跳闸。4、因防洪须停止地面集肤效应电加热。5、油井要进行作业。6、供电部门停电。7、发生电器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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