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品专用车辆标志、标识安装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运输公司各类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一、运输公司使用的标识标志主要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悬挂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载部分(罐体、栏板)标识标志,内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带、警告语、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等。二、各类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经理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的统计,标识位置,标记的更新维护等内容。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的悬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 CB1339292)执行,三角形顶灯放于驾驶室顶部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标志牌
2、固定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丰辆号牌相对应,不得随意悬挂或放置在驾驶室内。四、罐车的罐休外表底色应统一喷涂银灰色按(GB-3181漆膜颇色标准样本规定) ,低温型罐车体外表面为铝自色;不锈钢质和铝质罐可使用金属原色。五、公司车辆罐体粘贴色带要求:(1) 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四周或粘贴一道表示介质种类的环型色带 (反光) ,颜色根据载运的物质予以区别(载运易燃介质涂红色、腐蚀介质涂黑色、毒性介质涂黄色) 。(2)色带宽度按照车辆载质量分为三种,详见附件 1。(3)企业标志应设置在罐休前部色带的上方位置,尺寸不大于600mm600mm。六、槽罐车辆在车辆罐体两侧色带上部中央位置喷涂“危险品”(大红色反光
3、)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 25Omm 规咯。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在罐体两侧色带上方中央位置喷涂“严禁烟火”(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 250mm 规格。七、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应分别安装在车辆承载部分两侧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标牌尺寸根据车辆载质量分为两种(详见附件 1 ) 。标牌内容包括:(1)标牌右面按照 GB190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规定的图形、字样、颜色标明标志图形。(2)标牌左面依照危险货物安全标签标明物质名称、编号、警示词、危险性概述等。(3)标牌下方主要表明灭火方法、安全措施、应急咨询电话等内容。八、停车场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危险区域禁止烟火,禁止使用手机标志等。上述警示标识由安全经理根据现场安全需要而定制相应的标识。九、装卸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预防触电,预防高空坠物,危险区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使用手机,车辆限速标志等。上述警示标识由各驾驶员、押运员严格遵守各装卸场所的标识规定十、车辆停运检修或公路紧急检修,车辆应悬挂“检修标识”和牌,打开车辆警示灯,维修区域设明显的安全警戒线或警示标识,并根据检修性质悬挂相应的安全标识。十一、现场固定安全标识应随时保持完好,醒目,由公司负责更新,现场临时用安全标识, 如检修标识等, 一旦车辆检修结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应及时撤换相应的安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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