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防止危险化学品破坏环境以及危险化学品和钢质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时发生爆炸、火灾、中毒、丢失、被盗、危及人身安全等事故发生,避免或减少事故危害,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满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项目所有在建和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的危险化学品和钢质气瓶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管理。3 编制依据危险货物品名录 (GB12268-200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344 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46 号) 。4 术语与定义4.1 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4.2 钢质气瓶钢质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是指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 1.030MPa(表压) ,公称容积为 0.43000L,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钢制气瓶。不包括盛装吸附气体、灭火用的、非钢质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5 职责5.1 HSE 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并进行治安防范监管。5.2 项目组负责督促和监督检查承包商做好危险化学品和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
3、置过程的管理工作。5.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6 管理要求6.1 基本管理准则危险化学品和气瓶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的项目部门或项目组及承包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安排专人建立“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登记表”。危险化学品和气瓶的使用单位以及气体的供应单位必须做到:6.1.1 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6.1.2 根据有关规程和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6.1.3 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6.1.4 定期对运输(含装卸及驾驶) 、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6.2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6.2.1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1) 项目组、 职能部
4、门需要危险化学品, 应根据实际需要做出季度或年度计划,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报 HSE 部备案,由指定部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采购。(2) 承包商采购危险化学品按其规定或制度执行,爆炸品、剧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在进入厂内时,应书面报 HSE 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入。6.2.2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装卸(1) 运输或装卸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2) 运输前应做到装载均衡平稳、捆扎牢固、封盖严密等防护措施。(3) 运输途中必须包装坚固、专人押运,中途停车要有专人看守。(4) 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准在人口集中的居民区、村镇、公共场所或党政军等重要机关附近
5、停留;承运、押运人必须接受事故处理训练,懂得意外事故处置和一般事故处理方法。(5) 运输途中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及其它意外事故, 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正确处理,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及环保部门报告。(6) 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7) 碰撞、 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 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规定。(8) 要专车专运,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运输车辆。6.2.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1) 凡储存管制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应经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审查, 由当地公安机关核发“剧毒物品储存合格证”后,方可
6、储存。(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 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 (柜) 内,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能分类分库储存,并设专人管理。(3)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防盗、报警、监测、降温、防潮、防泄漏、防静电、通风排气等安全设施和装备。(4) 库房应有明显的标志,并有严密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事故;配备适量、适宜的消防器材,在明显处设置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志。(5)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6)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7) 储存剧毒物品的专用库、室、柜、罐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区等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明显警告标志。6.2.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1) 凡使用剧毒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及作业人员,必须掌握一定危险化学品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保证安全。(2) 使用剧毒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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