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罐区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仓库、罐区管理人员的工作标准。2、职责范围仓库及罐区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本库“四防工作”。3、仓库除仓库管理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4、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由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库管理人员检查。5、仓库应通风良好,保持一定的室内温度,防止事故的发生,易燃易爆物品、油类要分类存放,严禁混合存放。6、危险化学品单独设立
2、仓库进行存放。6、1 危险化学品应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在专用加锁库内,保管人员要定期向供应部、仓库负责人及有关车间汇报各品种及保管情况。6、2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用多少领多少,剩余及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应及时退库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抛扔。6、3 放入或领用危险化学品时要一人进库一人监护,并要佩戴好防毒面具,不准在无人监护下一人进库。6、4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必须妥善销毁。7、仓库工作人员要认真验收进库材料,做好进出库物资的统计工作。8、罐区安全管理制度8、1 罐区内应设置必要的防护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罐区。8、2 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8、3 罐区内部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8、4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执行。8、5 罐区按界区归属原则,归各单位负责,巡查人员在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8、6 进入罐区进行各项作业时,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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