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感器管理规定作业队组施工需安装、回收、移动甲烷传感器或更改甲烷传感器设置参数的,按以下规定执行:1、 各队组在规程措施会审完后, 先按照措施及时提出监测监控安装申请,经通风部及相关部室签字后分别书面通知通风队、监测队。2、通风队接到生产队组书面通知后,及时填写监测监控安装单(安装单必须说明规范、全面) ,经通风部负责人签字后向监测队下监测监控安装单, 监测队接单后 3 天内必须安装好监测设备, 并以书面形式移交给队组。队组负责本队范围内甲烷传感器标准位置和完好的确认。采面根据采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掘进巷道开口前必须安装 2 台瓦斯传感器,由队组移动管理,开口 5m 时,工作面探
2、头由队组自行移进巷道内并根据掘进进度及时前移;未使用除尘风机巷道掘够 15 m(使用除尘风机巷道掘够 50 m)时,生产队组打移动回风探头申请,经通风队值班人员签字确认后送交监测队, 通风队留底备案。 监测队接到通知后 24h 内按 *公司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规范要求移动回风探头到规定位置。监测队巡检员、通风队瓦检员对甲烷传感器的标准位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安装、移动、回收、调校、更换甲烷传感器时相关单位(包括监测队)必须打影响监测监控运行报告单,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4、生产队组如变更甲烷传感器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必须经通风部审批后书面通知通风队、监测队,通风队接
3、通知后下单给监测队变更监测监控参数。5、 生产队组巷道名称变更后, 必须及时打书面申请变更甲烷传感器名称,经通风队值班人员签字确认后送交监测队,通风队留底备案,监测队接通知后更改甲烷传感器名称。6、各掘进单位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监测监控甲烷传感器安装的位置、数量,明确本单位、通风队、监测队应该负的责任,责任划分明确,避免扯皮。7、采煤工作面和上隅角探头由队组根据生产进度自行移动,风流混合处探头由监测队移动。在上隅角距开路横川剩余 10m 时,现场跟班干部和通风队瓦检员必须及时汇报通风队值班室,通风队值班人员给监测队下达甲烷传感器移动单,监测队接到通知后根据生产进度工作面正对横川时移动风流混合处甲烷传感器至下一个规定位置,保证监测有效。8、掘进生产每贯通一个头面,由队组根据本队生产去向,向通风队打回收、移动或安装申请,移动申请报告通风队签字确认后送交监测队,回收、安装申请由通风队重新下监测回收、安装单。9、打钻队组新开打钻点(掘进面迎头除外)须及时提出监测监控安装申请,经通风部及相关部室签字后分别书面通知通风队、监测队。监测队接单后及时安装好监测设备,并以书面形式移交给队组。打钻地点下风侧甲烷传感器由打钻队组管理,在一条巷道内每次移动钻机后及时打影响监测报告自行移动甲烷传感器到标准位置。巷道打钻全部结束后,向通风队打书面申请报告回收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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