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环境防护与安全制度一、依照江西省灌溉中心站实验室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安全、健康、环保、内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二、要经常对通风换气和净化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三、实验室废水应根据其排放量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而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实验室设有废液收集桶,对环境危害大,难于处理的废液进行收集,并定期处理,所有废弃物的处理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四、实验室安全工作须由专人负责。时刻提高警惕,发现不安全迹象,应及时报告,处理。五、实验室要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工作人员要熟悉其使用知识,保证能用会用。六、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单独,隔离存放;剧毒物品、标准物质要固定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七、实验室人员应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知识,并接受各种危险品使用,保管常识以及有关中毒,受伤急救措施的培训。八、使用有危险因素的仪器设备时,操作人员不得脱离岗位。九、在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场所要加贴明显标识和提示语。十、不准私自安装临时线路,不准超负荷用电,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爆工作,下班前检查水、电、气、门、窗、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十一、实验室及其设施设备每天打扫一次,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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