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分槽车充装管理规定一、 对槽车的检查内容(1)对用户汽车槽车随车必带的证件和资料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a汽车槽车使用证。b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槽车准驾证。c押运员证。d汽车槽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e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2)对用户汽车槽车的安全附件,消防 设施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a、充装设备、管道、车载防静电是否接地正常b、充装车辆配套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爆破片、液位计等)应完好c、车载灭火器是否齐全,放在规定位置且能完好使用(至少车辆两侧各一具,驾驶室内一具) 。d、 易燃液体充装过程中不得使用黑色金属工器具,充装机具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防护装置(液氧充装时应使用相应的铜金
2、属工具) 。(3) 对用户汽车槽车的漆色、字样、标志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a罐体颜色b字样、字迹c环形色带d图形标志e危险品标志(4)严格执行“七不充装”的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充装单位不得充装:a汽车槽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的。b汽车槽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c汽车槽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规定的。d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车携带的e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槽车,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已投入使用的不能判明上次充装介质的f.余压不符合规定的。g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的。二、做好充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安全充装创造良好的环境。(1)汽车
3、槽车安检合格后,应按指定路线,低速行驶进入充装工位(2)汽车槽车进行工位后,发动机必须熄火,并使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的应加防滑块。车辆阻火器规范完好,并打到阻火位置(3)封闭四周道路并挂警示牌,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通行。(4)挂接专用安全接地线。(5)充装现场及槽车操作箱不得有易燃 易爆物品。(6)连接充装尾气排放装置对罐内余气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应采用高空放散,不得对地排放。(7)用四氯化碳对阀门接头、软管进行 清洗脱脂。(8)连接充装软管时,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9)充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护用品。(10)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充装作业:a遇有雷雨天气时;b,附近有明火时;c附近有检修作业时;d空分排放液氧时;e罐内压力异常时;f夜间照明不良时;三实施全过程安全监控,确保充装作业安全无事故(1)充装人员、司运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现场。(2)充装操作必须缓慢进行,充液管线冷却要缓慢均匀。(3)充装期间,汽车发动机不得起动,不得进行车辆检修,不得使用对讲机、手机等。(4)充装人员要经常观察罐内压力,检查各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5)汽车槽车充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充装量。(6)充装结束后要及时关闭充液阀门, 排放管内残液、余压,拆除连接软管。(7)确认现场空气中含氧量合格后,方准汽车槽车离开。(8)认真做好充装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有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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