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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油品装卸、化验分析操作管理规定.docx

1、储运油品装卸、化验分析操作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全过程的流程管理,确保标准化操作,进而提高公司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配合石化营销公司做好营销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进出厂、原料辅料、中控、成品油装卸与化验分析。3.职责3.1 生产调度室负责过磅及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的全程的协调、生产调度室与管理。3.2 安环科门卫人员负责车辆进出厂的控制与管理。3.3 储运负责进出厂(原料、成品)车辆的取样、装卸车流程操作与控制。3.4 质量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中

2、控、产品的(监督)取样及化验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快速传递。4.操作要求:4.1 车辆进出厂及过磅4.1.1 车辆到达公司门口,按秩序停车登记,安环科门卫人员必须快速及时地对登记车辆进行检查,开具进厂登记证(出厂车辆办理出厂手续) ,确保每次登记时间不超过 3 分钟。4.1.2 安环科门卫人员保持公司内道路畅通,确保进厂车辆登记(轻车过磅后)1 分钟内到达地磅(门卫) ,8 分钟内从地磅到达卸车区(或从卸车区到达地磅) ;4.1.3 车辆到达地磅按要求停稳后,储运监磅员迅速按公司计量管理规定要求对其进行检查, 生产调度室/销售部过磅员及时登录车辆业务信息予以过磅,确保每车过磅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3、。4.2 取样、留样及化验分析与质量控制4.1.1 公司内车辆进入卸车区域后, 储运操作工必须协调车辆在 3 分钟内完成现场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停放,同时 5 分钟内通知调度安排取样;质量化验员接到生产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在 30 分钟之内到现场取回样品并做好留样,同时做好分析检验准备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4.2.2.1 进厂原料、辅料的质量控制4.2.2.1.1 取样及留样进厂原油、常减压燃料油及催化料的取样及留样由储运操作工负责,外采渣油的取样化验室负责,进厂辅料的取样由质量化验员完成。4.2.2.1.2 样品分析质量化验员负责进厂原料、辅料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执行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规范或合同规定, 各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所有项目必须确保在 300分钟内分析完成。4.2.2.1.3 结果记录、判定、传递每个原料、辅料按规定要求分析项目分析结束后及时填写各分析项目原始记录,并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 2 分钟内将结果及时报送储运及公司生产调度室,当班班组将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录入NC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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