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水车间化学药品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厂化水车间化学药品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热电厂化水车间。2 管理内容与要求21 使用药品的人员必须熟悉药品的性质、作用及使用方法,并经考试获得合格证,才可进行使用。2. 2 化学药品、试剂、基准物质应按需要计划领取。2. 3 各种药品应有专人管理, 所有试剂、 溶液及样品的容器上必须有标签,标签要清晰,完整,绝不允许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2. 4 各种容器应分岗位保管,放置应整齐卫生,并按其性质存放,如:无机试剂可分为酸类,碱类及氧化物等,酸类可按阳离子分类,如:钠盐、钾盐、铵盐、钙盐等,一般有机试剂可按官能团分类,如
2、: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剂,络合指示剂等,专用有机试剂可按测定对象分类。2. 5 配制好的试剂应按需要放在不同的试剂瓶中并贴上标签,标签大小应与瓶子相称,标签书写要工整,写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等,长期使用的试剂标签上可涂一层腊,以防腐蚀,磨损,一般试剂溶液的一般分类按浓度大小顺序排列,专用试剂可按分析项目分组存放。2. 6 危险药品必须严格管理,剧毒药品设专门保险柜,由两人保管,领用时先经领导批准,双方各持钥匙开柜门并严格称量记录。2. 7 领用化学药品时,必须经领导批准,材料员,领用人三级签字方可发放。2. 8 一般岗位保存药品量不准超过一个月的用量。3 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由化水车间管理干部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车间领导,根据车间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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