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油库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加强石油库安全生产要害部位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2.1 本办法所指安全生产要害生产部位主要是:1、石油库,一级要害部位:油罐区、桶装油品储存区(库、棚) 、灌罐间、油泵房、铁路和公路收发油栈台、码头、洗修桶间、隔油池及污水处理设施。二级要害部位:化验室样品及药品库、发电间、变配电间、锅炉房。2、加油站:油罐区、加油岛。3、专业车(船)队。1.3 要害部位实行省级公司与油库直属公司两级管理;直属公司、库(站)和班组三级监控。1.4 要害部位由省级公司储运、安全消防部门和
2、油库主管公司共同组织界定并分级;一级要害部位由省公司审定,并报销售总公司储运处备案。2 要害部位的管理要求2.1 一级要害部位由省级公司管理,油库主管公司建档。二级要害部位由主管公司管理,库(站)建档。2.2 省级公司对市级油库的一级要害部位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监督检查,各级公司对直属油库的检查每季不应少于一次。2.3 省公司机关主管经理、处领导干部对承包要害部位的检查次数分别不少于每季、月一次。2.4 建立立案、销案制度,以安全检查和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记录存档。2.5 明确机、电、仪、操、管人员职责和有关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监督部门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2.6 一
3、级及以上石油库要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工程师。3 要害部位的监控要求3.1 各级公司的仓储、加油站管理、工务、安保、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对直属石油库要害单位的安全运行实行监控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1、各项设备操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的要求。2、要害部位的巡视制度、重要阀门开关的复核等制度严密并认真执行。3、各类设备的动、静密封必须达到完好标准规定,符合设备管理规程。4、各类储、输、收发油设备(施) 、建(构)筑物等,应达到石油库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5、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其安全附件齐全好用,符合容器安全监察规程。6、流量、压力及其它防护等仪表管理符合有关要
4、求,严格执行联锁摘除管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摘除仪表联锁。7、各类消防安全设施、装备等配备齐全,灵敏好用,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8、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3.2 库(站)监控要求1、确认要害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3、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3.3 班组监控要求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周至少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天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3、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并报告险情。4 其它要求4.1 必须对要害单位进行风险识别,制定、完善各种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每半年对预案进行一次实际演练,使关键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人员会识别并按岗位职责要求及时处理各种异常现象和事故。4.2 要害部位的界定、管理、监控和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由省级公司主管储运的领导组织储运、基建、保卫、财务等有关管理部门落实。5 附则5.1 各省级公司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各级公司及油库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加油站参照执行。5.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5.3 本办法由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储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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